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2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72236C號 函、110年6月29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80053號函、教育部 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 振興辦法第2條第2項第4款、第2條第3項、第3條第2項、第 4條第1項第5款、第4條第3項、第6條第2項、第7條第3項、 第12條、第13條第1項第4款及第13條第2項規定辦理。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造成部分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未具本職之課後照顧服務班兼職服務人員(包括學校自 辦及委辦聘任之未具本職人員)、課後社團外聘教師、公 立幼兒園未具本職之教師助理員、延長照顧服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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