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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依據「新北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要點」自訂之校園場地開放規定,如附件。

一、主旨:
本校為加強學校校園開放,提倡社區民眾正當休閒活動,鍛鍊強健體魄,促進社會和諧氣氛與社會教育功能,特訂定本辦法。
二、開放原則:
在不影響學校教學及生活管理之原則下,本校積極開放提供社區內民眾活動之用,並基於使用者付費與成本效益分析原則,向使用者收取適當費用。惟校園運動場所提供一般民眾個別從事休閒運動者(例如田徑場),予以免申請與收費。
三、戶外開放時間:若開放時間與學校使用相牴觸時,以學校學生學習為優先。
(一) 平常日:課餘時間上午 5:00~7:00 時、下午 18:00~21:00。
(二) 例假日:上午 5:00~21:00。
(三) 寒暑假:上午 5:00~21:00。
(四) 本校舉辦活動、施工期間及農曆除夕、大年初一至初五暫停對外開放。
(五) 另有關室內場地租借時間及地點,請洽本校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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