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15條及教育部110年1月29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09100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110年10月20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5時。
三、參加對象(共80名)如下:
薦派參加:
本市國中小一、三、五、七年級及高中職一年級視覺障礙學生(低視生)之普通班導師及其他年級初次輔導低視生之普通班導師。
本市國中小及高中職初次擔任視覺障礙學生(低視生)個案管理之資源班教師。
鼓勵參加:本市國中小及高中職資源班教師及其他有興趣教師或家長。
輔導全盲視障學生相關資訊另由本市視巡教師提供,輔導全盲生導師及資源班教師不須參加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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