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28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49382號函辦理。
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月24日公布11月7日起放寬之防疫政策,教育部調整校園防疫措施,自11月7日起,各級學校、幼兒園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免居家隔離,無論是否完成疫苗追加劑均採「0+7自主防疫」,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不到校(班)上課、上班;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三、另考量本市感染新冠肺炎人數仍多,加上時序進入秋冬之際,為流行性感冒、呼吸道融合病毒、腺病毒等傳染病之傳播期,為維護師校園健康,本市仍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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