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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輔導組長 - 輔導處 | 2021-06-02 | 人氣:368

教育局辦理110年度情感教育方案教師增能培訓,請貴校鼓勵教師踴躍參加,並於研習日惠予參加教師公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12條。

二、為培養教師情感教育專業知能,教導學生正確的人際價值觀,激勵教師情感教育教學熱忱,輔導學生解決情感衝突情境辦理本案,計畫內容如下: 參加對象:本市推展情感教育相關國小暨國高中兼輔老師、導師、行政人員(含社工師、心理師、專輔督導)為優先。

辦理內容:培訓本市有意推動情感教育之教師,辦理2天工作坊課程。

理論增能:增進教師對情感教育相關領域意涵之理解。 實務交流:以現場實務教學交流分享與強化團體動力教學技巧為主,並增進行政知能,將資源轉化成校內活動

辦理時間及地點: 日期:110年7月14日(星期三)、15日(星期四)。

時間:9:00-16:30。

地點:新北市立明志國民中學-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三、報名方式: 系統開放報名時間:110年6月1日(星期二)上午5時至7月2日(星期五)下午9時止。 一律採自行於線上校務行政系統報名,開放40名為限,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每校至多2名;本案為連續性課程,需全程參與,不開放現場報名;經錄取者,若因故需要取消,請提前電洽明志國中承辦窗口,俾利規劃後續相關事宜,無故未到者將列入下次研習報名參考。 倘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取消或是延期辦理本案,相關訊息皆將在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網頁暨明志國民中學網頁上統一公布。

四、若有報名相關疑問請洽詢承辦學校-明志國中輔導處蘇組長,電話:2984-4132轉511。

五、本案參加教師全程參與核予研習時數12小時。

六、檢附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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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82075300Y0000000_1102447849_2_110D2078393-01.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