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10年5月5日新北社區字第1100852654號函 辦理。
二、為紀念志願服務法施行滿20周年及新北市升格10年,本市 社會局即
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辦理「新北市110年度志願 服務紀錄照片徵件
活動」,得獎者除提供獎勵以外,作品 併110年9月6日至9月17日於
「慶祝新北市升格10年展」公 開展出。
三、旨揭活動徵件區分為「懷舊記憶組」(拍攝時間為90年1月 20日至100
年12月31日)及「近代發展組」(拍攝時間為101 年1月1日迄今),參
賽者資格為年滿18歲之新北市市民或目 前於新北市政府機關、學校
或民間備案運用單位擔任志工者,作品內容須明確表現與新北市志
願服務有關之紀錄照 片。
四、有關投稿方式可提供實體照片(5*7吋彩色照片)或數位檔案 (500萬畫
素以上),併請填妥「資料檢核表」、「活動參賽 表」及「創用CC
授權同意書」三項文件,資料不完整者逕 以退件方式處理。
五、檢送本案「活動簡章」1份供參,如有問題請洽承辦人:吳佳明社
會工作師(電話:(02)29603456分機3631,
電子信 箱:oxygen403@mail.com)。
六、旨案及附件另於本局網站公告,公告序號:120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