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110年4月21日智體協惠字第1100000150號函辦理。
二、本案競賽相關資訊如下:
(一)參賽對象:領有新制ICF鑑定證明屬心智障礙類者或具有各級機關安置輔導委員會證明者。
(二)活動日期:110年6月5、6日(星期六、日)。
(三)活動地點:黎明技術學院(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
(四)報名期限:110年5月10日(星期一)截止。
三、考量參賽學生可能需學校教師帶隊出席,爰本局同意帶隊教師得以公假方式出席,並得自活動日起1年內以課務自理
方式擇日辦理補休,其餘參加人員以公假方式(無補休)登記出席,惟帶隊教師由貴校本權責核定數名,俾利貴校相關校務進行。
四、檢附本案競賽規程及選拔辦法,其他相關資訊請參閱該會網站(http://www.soct.org.tw),未盡事宜請洽該會聯絡人鍾小姐,電話(02)2598-9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