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為因應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之教學輔導教師證書10年期滿失效須換證,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旨揭計畫換證對象係指101年度以前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格之現職中小學教師及校長,含臺北市政府認證之教學輔導教師。
四、110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作業注意事項 請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