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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研修組長 - 教務處 | 2021-04-14 | 人氣:444

二、為因應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之教學輔導教師證書10年期滿失效須換證,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旨揭計畫換證對象係指101年度以前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格之現職中小學教師及校長,含臺北市政府認證之教學輔導教師。

四、110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作業注意事項 請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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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0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實施計畫及換證申請相關事宜公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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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10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實施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