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工作說明已安排於本市各場分區特教組長研習。 三、本市預計於109年11月23日(星期一)上午9時於新北市特殊教育資源網、新北資優資訊網及本市各國中小同步公告本計畫。 四、事關學生權益,請貴校務必協助將旨揭計畫與附件,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重要訊息處,落實導師、家長、學生宣導,並依實施計畫作業時程辦理後續相關鑑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