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09年12月1日,教案甄選收件期間以郵戳為憑。 (二)錄取公布日期:民國110年1月10日,徵選結果上網公告。 (三)參加對象:國小、國中、高中職有合格教師證之在職教師(含正式教師、代理或代課教師)(實習教師及志工 教師可與正式教師組成團隊)(請附相關證明)
其餘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