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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教組長 - 輔導處 | 2021-11-04 | 人氣:482

內文:

一、依據110年9月28日新北府教特字第1101808584號函辦理。

二、日期:110年11月6日(星期六)

 

三、評量時間:

8:20-8:45 完成報到手續

08:50-09:00 學生進場預備

09:00-09:20 施測說明

09:20-11:20 團體測驗

11:20- 離場

 

四、評量試場地圖如附件

 

五、座位配置如下:

​​​​​​​第1試場:1111125001~1111125016(302教室)

第2試場:1111125301~1111125310(303教室)

第3試場:1111125401~1111125404(401教室)

第4試場:1111125501~1111125506(資源班2教室)

 

六、注意事項:

  1. 為使評量流程順利,8:45前完成報到手續,9:00鐘響完畢後不得入場。
  2. 參加評量請攜帶評量證、2B鉛筆及橡皮擦。有配戴眼鏡者,請記得配戴眼鏡。
  3. 手機、智慧型穿戴式裝置( 如:智慧型手錶、智慧手環等)一律不得攜入試場

4. 鑑定當日請學生在家量先測體溫並自備口罩。

5. 為維護全體學生之健康,請配合防疫需求,應試學生請配戴口罩、配合量測額溫始能入校。家長於體溫量測站止步,校內不另設家長休息區、當天亦不提前開放家長檢視考場,請於報到時於簽到單上留下行動電話號碼,學生若有特殊需求如用藥…等,請事先告知報到處試務人員,鑑定結束後,學生由試務人員統一帶至校門口,交由家長帶回。

6. 各試場教室門窗保持通風,學生座位保持適當距離,請應試學生全程配戴口罩。

7. 依據疾管署及教育局之防疫規定,額溫37.5度及耳溫38度以上者不得入場鑑定,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應配合疾管署規定在家。需自主健康管理或身體不適之學生,請落實居家管理。上述情形皆可申請退費,請家長於110年11月10日(星期三)前向就讀學校特教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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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0平面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