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模範生甄選

一、依據本市115學年度模範生甄選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表揚才德兼備、品學並重之學生,請貴校依旨揭甄選實
施計畫規定之條件與標準,以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推選
「班級模範生」及「品學模範市長獎」代表,藉以培養學
生選賢與能、積極向學及品行端正之良好公民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