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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教組長 - 輔導處 | 2020-11-04 | 人氣:391

一、依據
109 年 9 月 25 日新北府教特字第 1091832953 號函辦理。
二、日期:
109 年 11 月 7 日(星期六)
三、評量時間:
8:45前完成報到手續
08:5009:00 學生進場預備
09:0009:20 施測說明
09:2011:3 0 團體測驗
11:30離場
四、評量試場地圖如附件。
五、座位配置如下:
第1 試場: 101125001-101125012(三年二班教室)
第2 試場: 101125301-101125304(三年三班教室)

第3試場: 101125401-101125403(三年四班教室)
六、注意事項
1.為使評量流程順 利, 8:45 前完成報到手續, 9:00 鐘響完畢後不得入場。
2.參加評量請攜帶評量證、 2B 鉛筆及橡皮擦。有配戴眼鏡者,請記得配戴眼鏡。
3.手機、智慧型穿戴式裝置( 如:智慧型手錶、智慧手環等)一律不得攜入試場。
4.鑑定當日請學生在家量先測體溫並自備口罩。
5.為維護全體學生之健康,請配合防疫需求,應試學生請配戴口罩、配合量測額溫始能入校。家長於體溫量測站止步,校內不另設家長休息區、當天亦不 開放家長檢視考場,請於報到時於簽到單上留下行動電話號碼,學生若有特殊需求如用藥 等,請事先告知報到處試務人員,鑑定結束後,學生由試務人員統一帶至校門口,交由家長帶回。
6.各試場教室門窗保持通風,學生座位保持適當距離,請應試學生全程配戴口罩。
7.依據疾管署及教育局之防疫規定,額溫 37.5 度及耳溫 38 度以上者不得入場鑑定,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應配合疾管署規定在家。需自主健康管理或身體不適之學生,請落實居家管理。上述情形皆可申請退費,請家長於 109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三)前向就讀學校特教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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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9平面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