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112年4月18日智體協津字第1120000128號函辦理。
二、本案競賽相關資訊如下:
(一)參賽對象與資格:年齡介於12歲至21歲(出生日期在90年9月5日至100年9月4日)之間,並領有新制ICF鑑定證明屬心智障礙類者或具有各級機關鑑輔會適用教育階段者。
(二)競賽日期:112年5月6日(星期六)至5月7日(星期日)。
(三)競賽地點:國立白河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四)報名期限:112年4月24日(星期一)截止。
三、考量參賽學生可能需學校教師帶隊出席,爰本局同意帶隊教師得以公假方式出席,並得自活動日起2年內以課務自理方式擇日辦理補休,其餘參加人員以公假方式(無補休) 登記出席,惟帶隊教師由貴校本權責核定數名,俾利貴校相關校務進行。
四、本案未盡事宜請洽該會彭勝彥先生,電話:(02)25989571或章正山先生,電話:0912172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