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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教組長 - 輔導處 | 2021-12-23 | 人氣:589

說明:

  1. 依據新北府教特字第1091832953號函辦理。
  2. 請學生務必遵照複選評量安排之時間:學生請於表訂時間前10分鐘攜帶評量證至本校輔導處(室)報到。陪同家長可先離校,待輔導室於鑑定結束後通知家長再行接回學生。
  3. 複選評量時程約2小時,請自行準備飲用水及衛生紙。
  4. 評量地點所在學校不提供停車位,請搭乘公共運輸工具前往。
  5. 鑑定結果於110年2月26日(星期五)前由原就讀學校特教業務承辦人轉交,並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站、新北資優資訊網、新北市特教資訊網及各受理申請學校網站。
  6. 鑑定進行中非因學生個人健康因素不得終止或要求更換時段,偶發情況由鑑輔會鑑定工作小組評議之。
  7. 若臨時因病需調整施測時間,請提前以電話聯繫本校特教組長(電話:02-24672058分機142),無故未到者,不予補測。
  8. 通過標準、施測內容及其他未盡事項,請詳閱本次鑑定實施計畫。
  9. 時程表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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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1小智能複選評量時程(公告時間-按評量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