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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組長 - 學務處 | 2021-04-13 | 人氣:966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10年4月8日新北府社團字第1100638895號 函辦理。 二、市級模範父親代表推薦事宜(本區1名),請依據下列說明辦 理: (一)市級模範父親代表請依據新北市政府模範父親及模範母 親代表評審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及規定名額舉薦,並函送 候選人推薦書(含小傳,內容務必生動、生活化,並以 600字至800字為限)、新北市政府個人資料利用暨素行 調查同意書、2吋半身照片2張、居家生活照片3張等資 料。

(二)受表揚市級模範父親代表須於5年內無任何違法及判刑確 定紀錄,係以110年5月18日為計算基準日。

(三)為使評選作業順利進行,請確實於旨揭期限具報相關薦 送人員資料,若經查察結果所推薦人員之素行涉有不法 及判刑確定紀錄時,將依規定刪除並不予表揚。

三、區級模範父親舉薦事宜(本區15名),請依據下列說明辦 理:

(一)依規定程序應由本市各里辦公處、當地機關學校或團體 向本所推薦適當人選,再由本所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 審。

(二)受表揚區級模範父親代表須於5年內無任何違法及判刑確 定紀錄且設籍於瑞芳區,係以110年5月18日為計算基準 日,由本所函請警察機關協助查察。

(三)推薦人選應儘量符合教養子女有成、堅忍刻苦撫育子女 及身心障礙子女、實踐倫理孝道、熱心公益等標準,避 免推薦僅符合單項標準(如熱心公益,但缺少教養或撫 育子女之功績)之對象。另為促進性別平等,顛覆性別 刻板印象,建請踴躍舉薦照顧服務員、護理師、保育 員、家管、特殊教育等職業之父親,以發揮社會示範作 用。

(四)請各單位備齊候選人推薦書(含小傳,內容務必生動、 生活化,並以600字至800字為限)、新北市政府個人資 料利用暨素行調查同意書、2吋半身照片2張、居家生活 照片3張等資料。

四、另為避免各區有重複舉薦之情形,市府已將101年至109年 市級模範父親名單公告於社會局網頁(網址: https://goo.gl/8GEpM4),敬請貴單位協助事先比對,並 依前揭要點第2點規定推薦適當人選,不應推薦曾當選模範 父親代表並已接受表揚者。

五、相關表件可於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網址:http://www.sw. ntpc.gov.tw首頁左側點選「福利服務」─「人民團體」─ 「服務及表單」項下載格式(上開資料均請提供Word文件 之電子檔,並e-mail至承辦人電子信箱俾利憑辦),本案 預定於本(110)年5月13日舉辦評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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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素行調查同意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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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區級評審作業要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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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推薦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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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評審作業要點.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