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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校護 - 學務處 | 2021-12-15 | 人氣:36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2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63930號函辦理。

           二、本案提供學生接種之COVID-19疫苗廠牌為BioNTech,應接種劑次為兩劑,採自願性質,兩劑皆需經由家長同意後執行接種;依據目前疫苗間隔與保護力實證研究結果,建議12至17歲青少年兩劑BNT疫苗間隔為12週以上,爰已接種第1劑BNT疫苗且無發生嚴重不良反應之學生,或陸續滿12歲國小學生,其相關接種作業說明如下: 本次接種無須先行造冊,請提醒符合接種資格之學生,於中央開放時間至「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意願登記,後續依指揮中心公告時程,符合預約資格者或收到簡訊提醒,即可預約登錄接種,或逕向本市合約醫療院所預約接種。請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陪同學生至合約醫療院所完成疫苗接種,並詳閱新版「BioNTech(BNT162b2)COVID-19疫苗學生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附件1),於充分了解疫苗接種效益及接種後可能發生之反應下簽署同意書;完成接種後請告知學校並進行記錄,以掌握學生接種情形。

       三、提醒家長接種疫苗後的反應,如學生持續發燒超過48小時、嚴重過敏反應如呼吸困難、氣喘、眩暈、心跳加速、全身紅疹等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釐清病因。接種BNT疫苗後曾出現極罕見的心肌炎和心包膜炎病例,且較常發生在接種第2劑之後以及年輕男性。接種疫苗後28天內若出現疑似心肌炎或心包膜炎的症狀例如:胸痛、胸口壓迫感或不適症狀;心悸(心跳不規則、跳拍或「顫動」);暈厥(昏厥);呼吸急促或心悸;運動耐受不良(例如走幾步路就會很喘、沒有力氣爬樓梯)等,務必立即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症狀、症狀發生時間、疫苗接種時間,以做為診斷參考。            四、請學校留意學生接種後情形,提醒其減少激烈運動,如有不良反應,請依「新北市校園COVID-19疫苗不良反應通報流程」(附件2)儘速送醫,並填寫「新北市校園COVID-19疫苗不良反應通報表」(附件3),提供轄區衛生所,以利個案追蹤及協助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並通報駐區督學及落實校安通報。

五、學生接種疫苗後如有不良反應,得申請疫苗假,以3天為原則(含接種當日),必要時得延長,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學生如有照顧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六、預約接種疫苗或嚴重不良反應等醫療衛教諮詢,請至「本府衛生局首頁/機關業務/疾病管制/預防接種/COVID-19疫苗/新北市COVID-19疫苗接種地點資訊查詢」項下查詢(網址:https://www.health.ntpc.gov.tw/basic/?mode=detail&node=8342)。

七、另指揮中心業已公布「青少年COVID-19疫苗接種後發生疑似不良事件後送責任醫院」急診就醫諮詢窗口及「mRNA疫苗接種後心肌炎/心包膜炎指引」,請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COVID-19防疫專區/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項下閱覽。